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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單位不得出租辦公用房



  楚天都市報訊 (記者王榮海 實習生但煉)未經批準行政單位不得租用辦公用房,事業單位不得使用財政撥款進行對外投資......記者昨日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,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出爐。

  征求意見稿規定,行政單位不得出租、出借辦公用房或者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。事業單位不得使用財政撥款及其結餘進行對外投資,不得從事股票、期貨、基金、企業債券等投資,國傢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


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3-房貸南投鹿谷房貸23/08134008655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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